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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29 09:51来源:中共张掖市委统战部作者:

山丹县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作为推进县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极在清泉镇南关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建、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文化共育。深入调研论证,准确把握汉回文化共性,细化措施办法,不断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和文化生活。在村综合服务中心和清真寺建设文化长廊,充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内容。建成占地950平方米的民族文化广场,帮助清真寺建设40平方米的图书室,配备图书500余册。

二是培育富民产业。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把建档立卡户中的27户少数民族贫困户列入帮扶计划,帮扶价值47.94万元的物资和资金。引导少数民族养殖大户及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作用,180户群众完成后院圈舍改建。指导村上流转土地试种花卉等经济作物,对外输转劳动力600多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60多万元,人均收入达6000元以上。

三是改善基础设施。按照“多民族聚居特色,移民村面貌改善,试点化先行引领,全覆盖逐步提升”的建设思路,多方争取资金,投资160万元建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农家书屋、村级劳动力技能培训中心、卫生室、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争取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资金30万元,建成75米的文化长廊,硬化民族文化广场900余平方米,衬砌渠道1.2公里。

四是反映群众诉求。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和地域、年龄、知识、界别等方面因素,选举和协商推荐少数民族县、镇人大代表8名,县政协委员3名。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反映少数民族群众意愿和呼声,提出建议9条,提案12件。

五是促进和谐稳定。在南关村建成法制宣传一条街,利用重大节庆日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协调民宗、司法等部门开展法制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促进全村各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和睦。协调组织民宗、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清真食品监管力度,依法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管,确保清真食品领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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