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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印发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9-12 11:50来源:中共张掖市委统战部作者: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张掖市委、市政府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决定在全市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近日,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掖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由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组成。明确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基础工程,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

《方案》要求各县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驻军(警)、宗教活动场所、两新组织”、家庭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努力在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上作示范、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上作示范、在推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上作示范、在推进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上作示范、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活动上作示范。进一步细化了参与创建全市创建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步骤进行,力争到2020年9月成功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方案》成立了张掖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51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总结推广典型、严格督查考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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