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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四项举措提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发布日期:2022-06-06 15:17来源:张掖市委统战部作者:部民宗科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领域职能作用,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治宣传。将《宪法》中涉及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督促普法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向基层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着力强化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共开展法治教育活动120多场次,各宗教场所基本实现了“四有”工作目标(有一块法治宣传教育展板、有一个法治宣传资料袋、有一本法治学习资料、每年有一次法治讲座)。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法律八进”活动内容,在“张掖普法”微博、“金张掖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内容20多篇,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和“四个与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深入排查,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围绕土地承包流转、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开展集中调处,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形成县区、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人民调解员五级调解组织,有的乡镇还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翻译。肃南县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127个(乡镇8个、村102个、社区3个、行业性专业性14个),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数十起。

三是加强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第五轮行政执法换证工作,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申请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了民族宗教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证。

四是健全平台,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在全市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6个、乡级66个、村级820个工作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系统,实现了各族群众与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零距离接触,为各族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运用现代技术增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效,目前,全市指派318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到835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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