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统战部门决策部署;调查研究全市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市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全市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全市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研究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情况;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代表人士。
(三)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有关部门排查全市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守法,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归国留学人员,做好培训培养和人才举荐等工作。
(六)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对台方针政策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指导做好全市对台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和归侨、侨眷有关工作。
(七)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负责指导县区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助县区党委管理县区委统战部部长;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统战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支持配合侨务、台办等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张掖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九)开展市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受理和协调处理统战人士及有关的信访工作。
(十一)研究部署、统筹推进部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扶贫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市委统战部内设9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对台和侨务工作科)、政策法规科、党派工作科、民族工作科、宗教工作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信息宣传科、综合协调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所属市台侨服务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中共张掖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包括6个民主党派机关和市台侨服务中心,共7个县级单位和1个科级单位,具体如下:
中共张掖市委统战部、民革张掖市委会机关、民盟张掖市委会机关、民建张掖市委会机关、民进张掖市委会机关、九三学社张掖市委会机关、农工党张掖基层委员会,市台侨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710.41万元,比2023年增加235.43万元,增加49.5%,主要原因是部机关、市台侨服务中心、民主党派机关调入工作人员,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4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支出预算710.41万元,比2023年增加235.43万元,增加49.5%,主要原因是部机关、市台侨服务中心、民主党派机关调入工作人员,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710.41万元。包括(按本单位各项经费支出科目列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606.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2.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1.5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0.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4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710.4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35.43万元,增加49.5%,主要原因是部机关、市台侨服务中心、民主党派机关调入工作人员,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统战部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
2.公务接待费7.6万元。较2023年减少0.4万元。预计接待20批次,320人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4.培训费0.27万元,较2023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机关、市台侨服务中心、民主党派机关调入工作人员,人员增加。
5.会议费0.28万元,较2023年减少0.12万元。
6.机关运行费99.74万元,较2023年增加29.32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部机关、市台侨服务中心、民主党派机关调入工作人员,人员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市委统战部无非税收入。
3.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4.5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2.5万元,台式电脑2.4万元,碎纸机0.8万元,激光打印机0.6万元)。
5.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4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0.41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个,涉及710.41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需解释各部门涉及的科目名称,以下仅以市政府办公室为例)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政府办公室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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