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肃南县委书记赵多磊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要求,为新时代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民族地区,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自觉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要抓实学习宣讲,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普法重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特色宣讲载体,用群众易懂的语言深入解读法律精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进牧户。要抓实重点工作,立足县域实际,扎实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把法律要求融入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生态管护全过程,打造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社区,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和内涵,加快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要健全长效落实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用心用情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力量凝聚起全县各族群众同心共建美丽肃南、携手共创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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