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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点问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点问答(十)

发布日期:2019-06-11 17:06来源:作者:

我省在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2018年9月3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监委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了线索举报人保护工作,并于2018年9月28日举办线索举报奖励新闻发布会公开宣传解读。

我省对侦破涉黑涉恶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有哪些奖励?

经查证落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至200000元。

我省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方式和途径有哪些?

群众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1)省扫黑办举报电话:0931—8922864;(2)举报邮箱:gssdhce@163.com;(3)邮政地址:兰州市城关区A229信箱;(4)可直接到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公安机关扫黑办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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